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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制度

四川省教育厅规定教师职业八不准

2011年11月22日   来源:蒲江县朝阳湖镇九年制学校   字体:【  】共有评论0条

 

☆☆☆四川省教育厅规定教师职业八不准☆☆☆

一、不准地教学上敷衍塞责,误人子弟。

二、不准岐视、侮辱、体罚和训斥、羞辱学生家长。

三、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

四、不准参与赌搏、变相赌搏等不健康活动。

五、不准在课堂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六、 不准索要和收取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

七、不准向学生推销教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响制品和其它商品。

八、不准乱办班乱收费、强制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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