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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

教研活动室管理制度

2013年05月29日   来源:包头稀土高新区第一中学   字体:【  】共有评论0条

教研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教研活动室是师生进行教研活动、电化教学的场所,由教务处人员进行管理。

二、教研活动室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潮,对贵重的设备,应按使用说明书做好维修和保养工作。注意防潮、防尘和防磁,防止异物和液体进入机内造成短路而烧坏设备。

三、教研活动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多媒体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根据教学安排,做好所需设备的准备工作。协助和指导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为教学服务。

四、教师、学生进入教研活动室必须自觉遵守纪律,按指定位置就座,保持室内安静,上课时专心听、看,细心观察教学图象,做好学习笔记,下课时清洁教室,并将桌凳摆放整齐。

五、爱护公物,注意安全,教研活动室内设备未经管理人员或教师许可,不得随意搬动和操作设备,不能随便触摸电源,以防触电。对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坏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赔偿或纪律处分。

六、多媒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防止扩大故障,及时报知电教部门检修。

七、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所有设备关断电源,拔下电源插头,关闭电源总闸,设备放入柜内,当面向管理人员清点移交,做好设备使用状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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