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实行)的精神,结合我市对学生、教师、学校与考试评价的指导意见,为了使评价能够促进教师和谐、健康的发展,激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现制定高新一中教师工作的评价细则。本细则为教师工作考核、职称评定、评优、晋级、奖励、处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一、 评价原则
在评价中要体现评价内容多元化、评价主体互动化、评价方式动态化、评价实施日常化、评价结果效益化的原则。
二、 评价方式
建立以教师、学生、家长、同事、学校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
三、 评价内容
对教师评价的内容包括:(1)政治思想(2)教学工作;(3)工作绩效;(4)业务素质;(5)工作能力;(6)履行职责;(7)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课;(8)其它工作。
四、 考核内容及标准:
项目 | 加分项目 | 扣分项目 | 得分 | |||||
(一) 政 治 思 想 20分 | 1. 2. 1. 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态度认真,服从安排加1-3分。 2.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拨弄是非,吵架骂架,无理取闹。加2-3分。 3. 为人师表,师德修养好,热爱学生,努力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工作耐心细致无体罚学生,无乱收费,乱定资料现象者加2-3分。 4. 积极主动、敢挑重担,对学校有特殊贡献者加1-5分。 5. 担任班主任工作,每担任一学期加3分,学期考核按每年级一、二、三名,分别加3分2分1分。 6. 值周教师认真完成工作,有记录、有总结、评分客观、公正、及时,经德育处考核每学年加1--3分。 7.办公室值日认真、负责,无让学生代替现象,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清洁,由办公室负责人评议,加1—3分。 8.教师精神风貌----衣着整洁,举止文明,宿舍卫生干净,摆放整齐,加1---5分。 | 1. 政治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开会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政治学习笔记少记一次扣0.5分,请假一次扣0.5分。 2. 散布消极不满情绪,吵架、漫骂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3-5分。 3. 长期消极、怠慢工作者,私自征订资料,乱收费者扣3-5分。 4.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按受工作任务,煽动闹事,故意损坏公共财产以泄私愤者,每次扣5-10分。 5. 休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辍学或对学生造成人身伤害者扣3-10分。 6. 上班期间在校园内酗洒或喝酒后进课堂,每次扣1-2分。 7. 在校园内耍赌,每次扣3-5分。 8.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扣5分。 | ||||||
项目 | 评价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价主要参与人员 | 得分 | ||||
(二) 教 学 工 作 40分 | 课堂教学评价 | 自评 | 1. 依据哈拉直沟中学课堂教学评估表反思自己的教学。期末总结评分(评分标准:优秀5分,良好4分,中3分,合格2分以下): 2. 按照教师发展档案袋内容进行总结评分(评分标准:优秀5分,良好4分,中3分,合格2分以下)。 | 5 | 教师本人 | |||
教研组评价 | 依据哈拉直沟中学课堂教学评估表教研组内互相客观评分(评分标准,优秀5分,良好4分,中3分,合格2分以下)(分名额) | 5 | 各教研组长及组员 | |||||
教研组长对本组教师课堂教学进行客观评分(评分标准:优秀5分,良好4分,中3分,合格2分以下)。(分名额) | 5 | 各教研组长及组员 | ||||||
学校评价 | 1. 各评课小组组织评议,并参考多方反馈评分(评分标准:优秀5分,良好4分,中3分,合格2分以下); 2. 校领导通过听课等形式,并参考多方反馈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优秀5分,良好4分,中3分,合格2分以下)。(分名额) | 5 | 校长、各评课小组 | |||||
家长学生评价 | 1. 依据家长评价反馈单评分,每学期一次,(评分标准:优秀5分,良好4分,中3分,合格2分以下。) 2. 依据学生评价反馈单评分,每学期一次(评分标准:优秀5分,良好4分,中3分,合格2分以下)。 | 5 | 教导处负责 | |||||
常规工作 | 学校评价 | 教学常规检查(计划、教案、作业、总结、听课记录、自评小结等)每学期评定一次(加分标准: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 分)。取平均分。 | 10 | 教研组长教导处 | ||||
教研活动 | 学校评价 | 更新教育思想,积极钻研教材教法,遵守教学教研制度,每年度上交两篇论文以上者记满分。无研究课题或计划扣2分,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每次扣0.5分,不愿承担教研任务,不服从组织安排一次扣1分。不订专业刊物扣2分。 | 5 | 教研活动 | ||||
项目 | 评价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价主要参与人员 | 得分 | ||||
(三) 工 作 绩 效 30分 | 考 试 评价 | 学校评价 | 任课教师所带的班级在升学考试中 成绩突出或在调研考试中成绩突出者,将按分值加分。(加分办法:均分÷指标×30=加分) | 30 | 教导处 | |||
活动论文辅导 | 上级部门评价 |
教师在规定有效刊物上发表学术文章或论文,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加分标准如下: 一等 二等 三等 优秀 国家级 10 8 6 5 省级 8 6 5 4 地区级 6 5 4 3 县级 4 3 2 1 教委 3 2 1 | 10 | 上级部门学校 | ||||
优质课 观摩课 | 上级部门评价 | 教师参加优质课评选加分标准如下: 一等 二等 三等 优秀 国家级 12 10 8 6 省级 10 8 6 4 地区级 8 6 4 2 县级 6 4 3 1 教委 4 3 2 1 教师提供观摩课,经评议达到较好等级(全校课堂开放,统一听课除外加分标准,优秀3-4分,良好好1-2分) | 10 | 上级部门学校 | ||||
项目 | 评价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价主要参与人员 | 得分 | ||||
(四) 业 务 素 质 9分 | 基 本功训练 | 学校评价 | 教师参加学校确定的基本功训练项目,依据考核结果,每项加分标准:优秀5,良好4,合格2分 | 5 | 学校组织 | |||
继续教育 | 上级部门评价 | 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计算机、普通话)每项加分标准:优秀5,良好4分,合格2分。 | 上级部门学校 | |||||
业务考核 | 上级部门评价 | 1. 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加4分,专科加2分,中专以下学历不加分。 2. 参加专业文化考试,优(80分以上)加3分,良(60-79)加2分。 | 4 | 上级部门 | ||||
(五) 工 作 能 力 23分 | 工 作 量 | 学校评价 | 按学校工作量标准进行计算,周工作量满12课时者记满分,每少1课时扣0.5分,工作量标准:全校周课时数÷教师总数。 | 10 | 教导处 | |||
学生管理 | 学校评价 | 全体教职工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品德量化考核记录,规定学生行为,做到不出事故,纪律严明,学生无逃学、旷课、违法等行为,根据量化考核记录评分,优秀5分,良好4分,较差2分以下。教职工凡与学生或家长发生冲突,每例扣0.5分,学生发生事故一例,主要责任人扣0.5——1分。 | 5 | 德育处 | ||||
家访 | 学校评价 | 加强对社会、家庭联系,全学期班主任均要普访一次,重点对象重点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普访率未达30%以上扣除1分,未达10%记0分,(查家访记载)外单位、家长、学生向学校反映未家访或家访不及时者扣除1分、0.5分。 | 3 | 德育处 | ||||
课外活动 | 学校评价 | 按教学计划上好兴趣小组活动课,组织指导好学生的课外活动,认真备好课,上好课,依照教学常规检查方法检查记分。 | 5 | 教导处 | ||||
项目 | 评价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价主要参与人员 | 得分 | ||||
(六) 履 行 职 责 13分 | 考勤 | 学校评价 | 请事假一天扣1分,旷职一天扣10分。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包括课堂抽查)每次扣0.5分。未坐班每次扣0.5分,请一般病假每天扣0.5分,住院每天扣0.1分,会议、教研活动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不参加各项集会活动,每次扣1分。(详见中学考勤制度) | 10 | 教导处 德育处 | |||
巩固率 | 学校评价 | 一学年学生巩固率必须保持100%,每低于指标一个百分点所有任课教师各扣0.5分,班主任加倍扣除。由于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的学生流失由当事人负责。 | 3 | 教导处 德育处 | ||||
(七) 校本与综合实践课 7分 | 校本课程 | 学校评价 | 积极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努力完成课程的计划,帮助学生发展特长并有完善的工作记载,依据课程纲要,实施过程,教师学生考勤,学生评价综合分: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2分以下。 | 5 | 教导处 | |||
综合实践 | 学校评价 | 按教学计划上好实践课,认真备好课,上好课,做好记录,依照教学常规检查方法检查记分。 | 2 | 教导处 | ||||
(八) 其 它 工 作 8分 | 完成任务报表材料 | 学校评价 | 凡布置的任务要按时完成,要求上交的表册材料按时上交,不完成任务一次扣0.5分,报表材料迟交一次扣0.1分,缺交一次扣0.5分。 | 5 | 教导处 德育处 | |||
财产管理 | 学校评价 | 学校财产(图书、仪器、教学设备等)应妥善保管,坚持借领制度,凡有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该项记0分。班级其它财产每损坏一件扣0.2分。 | 3 | 教导处 总务处 | ||||
(九)各项奖励
1、 先进工作者奖:按校、教委、乡、县、地区、省、国家,分别加3、4、6、8、10、12、15分。
2、 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研能手、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师德标兵按校、教委、乡、县、地区、省、国家,分别加2、3、4、6、8、10、12分。
3、 评三优等活动获奖,按校、教委、乡、县、地区、省、国家,分别加1、2、3、4、6、8、10分。
4、 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按校、教委、县、地区、省、国家,分别加1、2、3、4、6、8、分。中学朝霞,师德论坛加0.5分
5、 学校受到教委(乡)、县、省(地)、国家表彰,分别给校长、主任加6、8、10、12。给学校中层领导分别加4、5、7、9。给教师加2、3、4、6、
注:1、本考核细则每学期对教师进行一次终结性评价,满分为150分。
2、学校行政人员完成本职工作,工作量按满分计算。
3、校办、教导处、德育处、总务、信息办等专职干事工作尽职尽责,工作量按满分计算。
4、各种兼职加分如下:校长、教导主任8分,德育主任、总务主任6分,专职干事5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3分,会计、出纳、工会小组长、兴趣小组组长、图书管理员、宿舍管理员1分。教研刊物或其它刊物主编加2分,副主编加1分。
5、后勤人员考核由总务处拿出方案,自行考核。
6、凡涉及教师聘任、岗位职数核定、教师评优、晋级等,均以本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