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教研是以学校为基地,以教师为主体,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学校所面临的各种教学具体问题为对象,以促进学生、教师、学校发展为宗旨的一种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研究。为了增强我校教师的科研意识,促进我校的校本教研,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一流教师、办一流学校,特制订我校本教研考核办法。
本办法由考核办法、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三部分组成。
一、考核办法
1.本办法对校本教研进行量化考核予以等额奖款,本考核只计得分。考核项目和得分标准见附表。
2.校本教研考核奖励每学年结束时进行一次。参加考核的人员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向教科处申报,教科处组织考核后,学校向有关人员发放证书和奖金。
3.教师每年的申报表和获奖情况记入教师个人科研档案,作为教师工作评价、考核评优、晋升职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奖励办法
奖励包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2项。教科处对所申报的材料审查核实,按所得分数评定,经主管副校长、校长批准后给以奖励。
1.校本教研先进集体(即先进教研组)
此项奖励限于学科教研组,标准参照《先进教研组评比办法》执行,由教研组申报,总评达90分的,颁发奖状和奖金。
2.校本教研先进个人(10名)
按每位教职员的考核分数全校排队,取前10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各等级人数依分数分布情况而定。
三、实施细则
1.除第1、第11项外,其余9项同一项成果只在某一考核项目评分(按最高得分项目评分),不重复得分。
2.1、2、3、6项诸类作者为两人以上者,则按人数均分该项分值。
3.第1类指教师按学校要求上交但未发表未获奖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含案例、教育叙事等),由教科处鉴定符合要求并登记后方生效,数量以教科处下达任务数为准。
4.参加考核评定的“论文”系指以学科知识或教育教学研究为内容的文章,不包括新闻稿、文艺作品和一般实用性的文章。
5.“合著”指2—3人并列署名的著作。作者3人以上者,视为参编。
6.课题立项以一半得分参加考核,课题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的论文、著作参加考评。
7.第3、5、8类各教育科研成果获奖,如果授奖单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学会及所属专业委员会、科协、社科联,则按本类考核,如果是课题组或其他民间学术团体,则按其本类降一级对待,例如:被国家级课题组授奖的成果按省级对待。
8.一部学术著作中,本人不属于主编、副主编、参编人员,但有署名文章被收录,可按一篇省级论文计分。
9.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未结题,但有阶段性成果(有相关的文字性材料),参照第9类折半计分。10.教师上报的各类成果,依据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予以认定,没有相关材料不予认定。
11.提倡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他人成果。一旦发现抄袭现象,即取消当事者参加本年度教育科研考核的资格。
12.本办法不能涵盖的问题,由教科处与申报人协商解决,必要时报请校领导审议。
附:
考核项目及级别 | 分 值 | |||||
1 | 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含按要求上交的案例、反思、教育叙事) | 10分/篇 | ||||
2 |
报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 县级15分/篇 市级25分 省级、国家级30分/篇 | ||||
3 | 各级专业会议交流论文 (鼓励奖与交流奖按降一级处理) | 县级15分/篇 市级20分/篇 省级25分/篇 国家级30分/篇 | ||||
4 | 各级专业会议上做学术报告(含培训、讲座) | 校级20分/篇 县级25分/篇 市级35分 省级、国家级45分/篇 | ||||
5 | 主讲各级示范课、 研究课、支教课 | 校级一等15分,二等10分,三等5分 | ||||
县级一等25分,二等20分,三等15分 | ||||||
市级一等35分,二等25分,三等20 | ||||||
省级一等45分,二等35,三等25分 | ||||||
国家级一等60分等45分,三等35分 | ||||||
6
| 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及校本教材、学习指导书、试题集(学校分配)等
| 独 著 | 50分/部 | |||
合 著 | 30分/部 | |||||
主编、副主编 | 30分/部 | |||||
参 编 | 10分/部 | |||||
7 | 承担学校试题编写任务 | 每次以5分计 |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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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获奖[含研究报告(含实验报告)、评课、说课、微型讲座、技能技巧、课件制作等] | 县级一等20分,二等15分,三等10分 | ||||
市级一等30分,二等20分,三等15分 | ||||||
省级一等40分,二等30分,三等20分 | ||||||
国家级一等50分,二等40分,三等30分 |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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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结题鉴定(以当年为准,立项得分减半)
| 校 级 | 主持20分/项,成员5分/项·人 | |||
县 级 | 主持30分/项,成员10分/项·人 | |||||
市 级 | 主持40分/项,成员15分/项·人 | |||||
省 级 | 主持50分/项,成员20分/项·人 | |||||
国家级 | 主持60分/项,成员30分/项·人 | |||||
10
| 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成果展示获奖
| 校级一等奖15分 二等10分 三等5分 县级一等奖20分 二等15分 三等10分 市级一等奖30分 二等20分 三等15分 | ||||
11 | 参与校级评课、说课、论坛等教研活动(含以教研组为单位的集体活动,计个人奖) | 15分/每人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