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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五

2012年12月13日   来源:雨城区实验小学   字体:【  】共有评论0条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五
雅安实验小学   2011-09-21 09:12:16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文字大小:[][][]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五

一、事故经过:2004年7月25日,外地一自卸大货车,装载土石方由新会三江镇往新会会城方向行驶。下午1时许,行至270省道线新会金牛头大桥路段处,在转弯往名冠工业园的过程中,与相向行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猛烈碰撞,造成摩托车上4名15~18岁的青少年死亡、摩托车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二、事故分析: 
有些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心理不成熟,看到同伴骑摩托车上学很时尚,自己就跟风模仿,而家长对孩子缺乏有效的管教,甚至放任,促使其无证驾驶造成安全隐患。 
三、交警提醒: 
1、年龄不满18岁的学生不准驾驶摩托车。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的不准打伞、不准侧坐、不准站立。 
2、骑单车不能鲁莽,注意安全,守法行驶;乘坐机动车必须注意交通安全;乘坐公共汽车或旅游车时,不得在车上嬉戏喧闹或有做出影响司机驾驶的行为。 
3、乘坐汽车靠近窗边位置的,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露出或伸出车外,避免会车或车外物的碰刮;不得随意在车上向外抛洒东西,避免伤及他人;车未停稳,不能下车,避免摔倒造成事故。 
4、玩耍要远离交通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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