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应在人行道靠路边行走,不准闯红灯;
2、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3、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4、不得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5、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6、行人横过机动车道时,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7、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排不得超过2人。
二、自行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l、不准闯红灯;
2、与前面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3、交通阻塞时不得在其他车辆之间穿梭;
4、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5、不得在机动车道上停车滞留;
6、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向后观望,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7、通过陡坡或者途中车闸失效时,应下车推行;
8、不得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者手中持物;
9、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10、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11、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自行车。
每年因各种交通违规行为造成的伤亡人数是多少?
2001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75.5万起,事故共造成10.6万人死亡,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已达300人,直接经济损失30.9亿元。
2002年,中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3万起,造成10.9万人死亡、56.2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
2003年,全国共受理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6.75万起,这些事故造成10.4万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3.7亿元。03年死伤人数出现了10年以来的首次下降,其中“非典”期间事故下降明显。
2004年,中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9.4万人,居世界第一。因驾驶员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89.8%,造成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到了总数的87.4%和90.6%。
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比2004年减少67635起,下降13.1%;造成9.9万人死亡,同比减少8339人,下降7.8%;造成469911人受伤,同比减少10953人,下降2.3%;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同比减少5.1亿元,下降21.2%。
2006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比上年下降15.9%。共造成89455人死亡,比上年下降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