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最宝贵的,生命的存在是实现理想、成就未来的前提。关爱生命,注意安全,必须引起社会、学校、家庭的高度重视。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安全,现将学校交通安全要求规定如下:
1、希望您大力支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为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12周岁——16周岁的学生可以骑自行车进入校园,12周岁以下的学生只能步行进入校园。
3、注意检查、督促您孩子是否按交通法律法规行车、走路。您要提醒他(她)不要骑车带人,不要斜穿猛拐或走机动车道;对自行车、电动车经常进行检修,保证铃、闸、锁齐全有效;步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特别注意千万不要在马路上追逐玩笑、不闯红灯。
4、严禁子女驾驶摩托车和乘坐黑车等上学。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不进入校园,应有序停放校门口。进入校园的车辆要按规定停放。
5、严格遵守学校请假制度。学生有事,应按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凡16周岁及以上骑电动车上下学的学生,一定要配戴安全头盔。自10月1日起,学校将落实上述规定,禁止不符合条件的电动车及自行车进入校园。
亲爱的家长,交通安全维系着您和家人一生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为我们幸福和谐的生活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祝您和家人安全、平安、健康、幸福!
亳州九中
2014年9月22日
我是 年级 班 学生家长,我已与孩子一起学习了《交通安全告家长书》,我们会注意好交通安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并积极落实学校规定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提醒孩子注意交通安全!
家长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