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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公告

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岗位远程培训的通知

2012年10月16日   来源:四川省东汽八一中学教导处   字体:【  】共有评论0条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科教文卫局、市直属学校:

为切实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实施2012年“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同时,利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的网络平台,开展2012年中小学教师全员岗位远程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聚焦课堂,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为培训主题,更新、拓展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念,切实提升各级各类教师知识水平与学科造诣;总结反思教学实践,把握教育规律,通过观念更新引领行为转变;强化创新意识,提高教研能力,促进教师从经验型向研究型转变;造就一批优秀骨干教师团队,在推进教育改革与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与引领作用。

二、培训形式

网络远程培训方式,学员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的平台开展50—72学时的网络远程培训(详见第九条)。

三、培训对象

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凡参加2012年“国培计划”培训项目的教师,可不参加此培训)。

四、时间安排

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学员完成网上注册,熟悉平台操作,解决平台操作遇到的问题;准备平时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及反思2-3个,用于交流研讨。

2012年10月21日至11月21日,11月22日至12月22日,分两期进行培训。学员按网上提供的学习内容自学,将预学习期间准备的问题发表,与辅导教师、培训学员一起进行交流、讨论,在线提交作业、思考习题、总结反思等,完成规定的培训课时。

2013年1月底前,完成培训考核和总结,经验交流。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100元,由德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收取(以学校为单位出具正式发票)。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参培教师所在单位报销。

六、评价考核

本次培训考核的要求共有5项,分别为课程资源学习、学科作业、教学设计与反思、研修日志以及论坛交流与研讨。学员需按考核要求完成培训(考核方案另行下发)。培训成绩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登记72个继续教育规范性学时。对于学习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七、组织管理

1.培训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德阳市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教师培训机构协助实施并进行过程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提供课程资源、平台支持、专家团队、教学教务管理、咨询答疑等培训服务。

2.学员管理:学员以校为单位分班,按照50-100人指派一名班主任老师,负责学员日常学习管理工作,督促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学习,在网上建立个人主页,督促学员按时参加网上学习和交流,组织分组讨论,参与学习简报的编辑工作等。班主任老师团队由德阳市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在各县培训机构中指派确定。

3.教学管理及考核:学员每50-100人组成1个网络虚拟学科班级,每班设1名辅导教师,负责对学员进行辅导、答疑,指导学员参加网上学习和交流,发布并评阅学员作业,及时对学员提交的教学设计与反思进行评阅推荐,评定学员培训成绩等。各学科辅导教师由继教网确定。

4.培训结束后,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辅导教师(班主任)和管理人员,由市教育局和全国继教网进行表彰奖励。

八、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培训机构要按照此次培训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本地相关教师参加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培训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培训有序、有效进行。

2.各学校要支持本校教师参加培训,为参培教师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校长要带头参加培训。要加强对培训学习的监督和管理,积极组织参培教师开展线下讨论交流和校本研修实践活动。

3.参培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习流程认真完成每个环节的培训任务,积极参加线上交流和线下研讨,按时参加所有集中辅导答疑活动,认真完成作业,进行学习反思,学以致用。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科教文卫局、市直属学校于2012年10月15日前将参训学员和管理员信息登记表报德阳市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挂牌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叶东源  电话:2650466

九、其他说明

1、2012年我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岗位规范性培训共72学时,其中通过全国继教网至少学习50学时,具备条件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可自主安排剩余的最多22个学时的规范性培训,供本区县教师学习;不具备条件的区县仍然通过全国继教网学习。需自主安排培训的县(市、区)教育局,请于10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及培训方案,经审批后实施,市教育局将对培训过程及效果进行评估检查,合格后纳入教师规范性培训学时予以登记。

2、因今年远程培训工作启动较晚,为不影响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德阳市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预先为教师登记72个规范性培训学时,待职评工作结束后全部清零,在教师参加培训后重新予以登记,对考核不合格或未完成规定培训学时的,若已评定职称的将暂缓聘用,直至下一学年考核合格;未参加评职的,将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相关条例处理。

3、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由德阳市教师培训中心(设在德阳电大)组织实施。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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