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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教育局关于报送2015年度中、高职岗位使用申报表及高职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09月06日   来源:四川省东汽八一中学   字体:【  】共有评论0条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15年度中、高职岗位使用申报表及高职评审材料报送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抓紧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高职(含中职)岗位数额申报(附件1),并于9月11日前将经同意盖章后的申报表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职改办审批。市直属事业单位(学校)要于9月11日前将本年度本单位高职(含中职)岗位数额申报表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关于报送高职评审材料相关事项

(一)请登陆《四川教育网》处室工作栏目下的专题工作(职称评审专栏)查看四川省教育厅职改办有关报送2015高职评审材料的通知(http://www.scedu.net/),并认真学习,严格按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省教厅对报送材料提出了具体填报和装订的要求,请对照省教厅职改办有关文件认真学习,并特别注意:

1、申报人必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只能本人用笔签名)一份。

2、申报人必须下载使用文件附件中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3、申报人的支教或薄弱学校工作情况”在《评审表》“工作经历”栏中体现。

4、申报人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和思想政治条件、师德师风、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及能力”在《评审表》“学校(单位)全面审查意见”栏的内容中体现。

5、申报者的计算机考试成绩复印件或者免试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初聘表或评审表)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同级职称转系列人员的首聘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四川省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四川省普教系统校级干部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小中高推荐单位出具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的证明都要按上述顺序装订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1页之间。

6、除《评审表》、《四川省申报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申报者提交的供专家进行鉴定的论文(包括著作、教材等)以外,其余材料按《德阳市评审中学高级职务申报材料封面》(附件2)的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作为辅助材料,辅助材料应附材料目录及材料页码。

7、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一袋不够的,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同时在《一览表》备注栏标明“2袋”)。每个申报者档案袋上必须贴上《评审中学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见川教职改办[2015]70号附件8)。

8、凡按规定需参加答辩的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答辩(红笔标识)”处注明“答辩”字样。凡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小中高(红笔标识)”处注明“小中高”字样。凡越级晋升、未达到任职年限的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破格(红笔标识)”处注明“破格”字样。

9、按省职改办要求,从2010年起,对所有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复印件的审核,须落实具体审核工作责任人,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学校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对未按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参加评审。

(三)申报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师德考核结论意见、个人主要业绩贡献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参加学校(单位)的评审推荐。学校(单位)评审推荐结果也应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各县(市、区)的《评审表》先到市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再交德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40.00元,由各县(市、区)按要求直接交省教育厅(汇款方式见川教职改办[2015]70号);需答辩的人员,另交答辩费80.00元,答辩报到时交现金。

(六)今年参加高、中职评审的教师必须达到本年度中小学、幼儿及职业中学教师全员岗位培训合格、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读本培训合格和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三个条件。

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在市、县两级都设立了报名点,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联系电话:2300488。

请各县(市、区)和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对申报者的此三项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汇总名单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单独装订。

(七)申报者的基本信息由本人如实录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录入软件》(请从四川教育网/处室工作/专题工作/职称评审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scedu.net/chushi/education-project/titles-evaluation/2015_25/1435044319.shtml),经学校(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材料审核并汇总数据,随其他材料逐级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务必于2015年9月28日前,将汇总的数据导出,发市教育局人事科预审,预审通过后,本次申报者名单在德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dy-edu.cn/)公示5天。(电子邮件:331849101@qq.com。联系电话:2502610,联系人:陈述)

(八)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要求准备材料,市教育局将对交来的材料进行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材料务必于10月16日前(高级讲师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对未按时、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事业单位(学校)要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等严重失德者,要采取“一票否决”、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报等措施,加大惩处力度。

 

附件:1.德阳市教育系统中、高职岗位数额申报表

2.德阳市评审中学高级职务申报材料封面

 

 

 

                             德阳市教育局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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