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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2010年12月07日   来源:   字体:【  】共有评论0条

青川县姚渡镇中心小学校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健全电教设备帐目,根据不同设备分类编号入册,做到帐物相符。

2、所有电教设备入橱存放,陈列有序,保持整洁、防潮防霉。

3、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凡借用设备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验收归还。所有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不得挪作私用。

4、严格执行赔偿制度。所有电教设备如因使用人员使用不当,保管不善或者用于非教育教学活动而致损坏者,一律由使用人员按价赔偿。

5、严禁任何人员将电教设备用于接收、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严禁录制、播放淫秽录音、录像。

6、外单位借用电教设备必须经分管电教的教务处负责人批准,并报分管校长同意后方可外借。

7、加强电教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极时检查电源、关锁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计算机多媒体教室使用须知

1、上课前预备铃响后,由课代表在教室外整好队,并通知任课教师,得到认可后方可进入机房;

2、学生不得带软盘或光盘进入机房,一经发现予以没收销毁,并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按号入座,座位固定;  

4、在机房内,学生的一切行动听从教师的安排;得到教师的许可后,方能使用计算机;不得随意设置或更改计算机中的参数;  

5、上机进行操作时,按要求正确使用设备并爱护设备;  

6、遇到问题或设备发生故障,学生无权自行处理,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教师,由教师进行处理;  

7、下课前,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8、因不正当使用造成设备损坏,将追究肇事者,给予处分并进行经济赔偿;  

9、对违反以上条例的学生,学校将对其进行教育、批评、给予处分。

 

教师上网制度

为加强电教设备管理,更好的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未经允许,非业务教师人员禁止操作;

2、教师上网,不得进入黄色网站,或在网上传播淫秽物品以及搞一切非法活动;

3、上网教师要爱护电脑设备,正确操作,不得进行非业务性操作;

4、上网教师遇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询问,不得自行修改参数。

5、教师上网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正确的上网、退网、关机等操作;

6、教师上网要按规定进行必要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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