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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2010年12月08日   来源:   字体:【  】共有评论0条

青 川 县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

通   知

 

为了切实做好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川教资「2010」03号文件《关于我省开展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今年全省秋季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青川县行政辖区内;2、具有相应的学历;3、普通话水平(幼儿园和小学必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高中必须在二级乙等及以上)4、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供师范学习阶段的学业成绩,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供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成绩。

(二)体检

申请人具备以上条件时,即可在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到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指定的县级医院统一参加体检,具体时间电话通知。体检注意事项:1、必须空腹;2、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照两张;3、体检结束后,认定机构统一取回体检表。

(三)申请人到现场确认应准备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体检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在 www.jszg.edu.cn中有统一格式,必须使用此格式)。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8、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自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办证时用,请修剪好)。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9月20日—2010年10月10日

2、现场确认时间: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于2010年10月8日—2010年10月15日;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教师于2010年9月25日——2010年9月26日到青川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审验材料、确认信息,过期不予受理。(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教师具体要求请查看广元教育网http://www.gyjyw.com/咨询电话3311050)

3、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839-7205150

三、注意事项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青川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于10月17日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测试的题目、地点另行通知。

3、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所有照片必须一致。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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